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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以下簡稱本差額補助)之相關事項補充如說明二,並檢送修正之「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答集」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1 月 14 日總處給字第 1154000099 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
二、有關本差額補助之相關事項,補充說明如下:
(一)發給方式: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請領之生育給付金額未達新臺幣 10 萬元者,始得發給差額補助,其補助金額以 10 萬元扣除實際核給之公保生育給付金額計算,並原則上與生育給付合併發給。所稱合併發給,係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委託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銀公司)...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函請各機關(學校)多加運用該會「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保訓會 115 年 1 月 8 日公輔字第 1151160001 號函辦理。
二、因應電子化服務趨勢,保訓會於 108 年建置旨揭線上申辦平臺,現為提升保障事件審議品質及提高旨揭平臺使用率,請各機關(學校)多加運用旨揭平臺辦理答辯(復)作業,以提升救濟程序之效率及便利性,俾利保障事件提起人可即時接收保障事件程序之重要通知事項,亦可減省機關郵寄或親送保障事件書類之時間、費用及人力成本,兼顧行政效率及公部門節能減碳政策。
三、旨揭平臺操作手冊,請至保訓會...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有關 115 年度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經費核銷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115 年度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每位教師每年(非學年)原則以補助 6 小時諮商鐘點費(每小時補助 1,600 元)為上限,辦理方式如下:
(一)於本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前:
1、教師於 115 年 1 月 1 日起至契約簽訂前自行至合格之心理諮商所進行諮商者,得檢據向學校申請諮商鐘點費補助,所需費用先行由各校(園)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2、請各校(園)自本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日起(屆時將另案函知)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止檢附經費收支清單報局請款。原始憑證留存各校(園),請加...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