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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仙草實小暨關嶺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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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琪琇 - 教導處 | 2026-02-04 | 點閱數: 91
二階段甄選結果:無人報考 第三階段招考公告 一、類別:  一般教師 1 名   二、報名期程、報考資格、報名方式、考試日期與方式等相關訊息請參閱網站公告之甄選簡章 三、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本校 06-6854144 轉 12 洽詢
洪琪琇 - 教導處 | 2026-02-02 | 點閱數: 80
第一階段甄選結果:無人報考 第二階段招考公告 一、類別:  一般教師 1 名   二、報名期程、報考資格、報名方式、考試日期與方式等相關訊息請參閱網站公告之甄選簡章 三、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本校 06-6854144 轉 12 洽詢
洪琪琇 - 教導處 | 2026-01-26 | 點閱數: 91
南市白河區仙草實驗小學 114 學年第二學期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類別:  一般教師 1 名   二、報名期程、報考資格、報名方式、考試日期與方式等相關訊息請參閱網站公告之甄選簡章 三、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本校 06-6854144 轉 12 洽詢
陳嘉伶 - 人事室 | 2026-01-21 | 點閱數: 140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第 3 條及發布「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勵要點」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1 月 14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54200088D 號及臺教授國部字第 1146004599B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教育部來函及相關資料各 1 份。
陳嘉伶 - 人事室 | 2026-01-21 | 點閱數: 144
主旨: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以下簡稱本差額補助)之相關事項補充如說明二,並檢送修正之「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答集」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1 月 14 日總處給字第 1154000099 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 二、有關本差額補助之相關事項,補充說明如下: (一)發給方式: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請領之生育給付金額未達新臺幣 10 萬元者,始得發給差額補助,其補助金額以 10 萬元扣除實際核給之公保生育給付金額計算,並原則上與生育給付合併發給。所稱合併發給,係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委託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銀公司)... 觀看完整文章
黃書瑢 - 教導處 | 2026-01-21 | 點閱數: 69
  偉哲市長致家長的一封信 供家長閱讀及參考。
陳嘉伶 - 人事室 | 2026-01-15 | 點閱數: 66
主旨:檢送大陸委員會製作「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1 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1 月 8 日總處培字第 1150010102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陳嘉伶 - 人事室 | 2026-01-15 | 點閱數: 88
主旨: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函請各機關(學校)多加運用該會「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保訓會 115 年 1 月 8 日公輔字第 1151160001 號函辦理。 二、因應電子化服務趨勢,保訓會於 108 年建置旨揭線上申辦平臺,現為提升保障事件審議品質及提高旨揭平臺使用率,請各機關(學校)多加運用旨揭平臺辦理答辯(復)作業,以提升救濟程序之效率及便利性,俾利保障事件提起人可即時接收保障事件程序之重要通知事項,亦可減省機關郵寄或親送保障事件書類之時間、費用及人力成本,兼顧行政效率及公部門節能減碳政策。 三、旨揭平臺操作手冊,請至保訓會... 觀看完整文章
陳嘉伶 - 人事室 | 2026-01-15 | 點閱數: 91
主旨:有關 115 年度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經費核銷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115 年度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每位教師每年(非學年)原則以補助 6 小時諮商鐘點費(每小時補助 1,600 元)為上限,辦理方式如下: (一)於本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前: 1、教師於 115 年 1 月 1 日起至契約簽訂前自行至合格之心理諮商所進行諮商者,得檢據向學校申請諮商鐘點費補助,所需費用先行由各校(園)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2、請各校(園)自本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日起(屆時將另案函知)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止檢附經費收支清單報局請款。原始憑證留存各校(園),請加... 觀看完整文章
陳嘉伶 - 人事室 | 2026-01-07 | 點閱數: 101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要點」,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 114 年 12 月 31 日以總處給字第 11440024671 號令訂定發布,並自 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12 月 31 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24672 號函辦理。 二、檢送原函、發布令影本、行政規則、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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