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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函請各機關(學校)多加運用該會「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保訓會 115 年 1 月 8 日公輔字第 1151160001 號函辦理。
二、因應電子化服務趨勢,保訓會於 108 年建置旨揭線上申辦平臺,現為提升保障事件審議品質及提高旨揭平臺使用率,請各機關(學校)多加運用旨揭平臺辦理答辯(復)作業,以提升救濟程序之效率及便利性,俾利保障事件提起人可即時接收保障事件程序之重要通知事項,亦可減省機關郵寄或親送保障事件書類之時間、費用及人力成本,兼顧行政效率及公部門節能減碳政策。
三、旨揭平臺操作手冊,請至保訓會...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有關 115 年度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經費核銷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115 年度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每位教師每年(非學年)原則以補助 6 小時諮商鐘點費(每小時補助 1,600 元)為上限,辦理方式如下:
(一)於本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前:
1、教師於 115 年 1 月 1 日起至契約簽訂前自行至合格之心理諮商所進行諮商者,得檢據向學校申請諮商鐘點費補助,所需費用先行由各校(園)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2、請各校(園)自本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日起(屆時將另案函知)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止檢附經費收支清單報局請款。原始憑證留存各校(園),請加...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檢送內政部修正之「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大陸地區線上申請須知」1 份,並自 115 年 1 月 1 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114 年 12 月 30 日內授移字第 1140934075 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申請須知修正重點如下:
(一)調整適用對象範圍,將原列「簡任第十一職等以上」之公務員,修正為「所任職務之職務列等或職務等級跨列簡任(或相當簡任)第十一職等以上及警監三階以上」之公務員。(修正第 2 點)
(二)申請赴陸探親、探病或奔喪親屬之親等,由「四親等內」修正為「三親等內」。(修正第 3 點)
(三)新增申請表為應備文...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 6 條、第 7 條、第 10 條條文,業於 114 年 12 月 30 日以台內移字第 11409340671 號令發布,請查照轉知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114 年 12 月 30 日台內移字第 11409340674 號書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條文要點如下:
(一)申請赴陸探親、探病或奔喪親屬之親等,由「四親等內」修正為「三親等內」。(修正條文第六條)
(二)修正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公)務之簡任(或相當簡任)第十一職等以上公務員、警監三階以上警察人員與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法務部調查局及其所屬各級機關未具...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檢送內政部修正之「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 8 點、第 11 點及第 2 點附件 1 、第 5 點附件 4 、附件 5 、附件 6 ,並自 115 年 1 月 1 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114 年 12 月 31 日內授移字第 1140934111 號書函辦理,旨揭作業規定業經內政部於 114 年 12 月 31 日以台內移字第 11409340841 號令修正發布,並檢附前開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作業規定修正重點如下:
(一)有關簡任第十一職等以上未涉密人員,未經內政部許可者,原則不准出境赴陸。如於出境時已退離現職,已非法律列管對象,基於權益保障,且可事後確認,可依現行方式...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