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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第 3 條及發布「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勵要點」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1 月 14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54200088D 號及臺教授國部字第 1146004599B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教育部來函及相關資料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