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114年5月1日至6月30日,網路及手機報稅好便利;採直撥退稅,快速、便捷又安全。
(二)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可下載稅額估算表,確認無誤後申報上傳;如不採用,可編修資料完成申報。
(三)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登入方式多元,系統自動試算稅額,可直接上傳附件(每戶15MB),請多利用。
(四)手機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可編修配偶、受扶養親屬、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歡迎多加利用。
(五)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21萬元,114年5月申報綜所稅適用。
(六)113年度納稅義務人6歲以下子女之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第1名扣除15萬元,第2名及以上每名扣除22.5萬元。
(七)113年度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無自有房屋而需租屋自住,其租金可列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上限為18萬元,並訂有排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