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代理教師,得利用「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有關「無課務時段」之定義、在職 進修之時數、假別及在職進修之資格、條件及程序,說明 如下:
(一)有關「無課務時段」,係指學校行事曆實際排定之授課 週數,依每週排定之授課節數,其他無課務且無照顧學 生需求之時段稱之。
(二)查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以下簡稱專業發展辦 法)第 6 條第 1 項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從事進修或研究之資格、條件及程序,依主管機關之規定辦 理。」;同辦法第 7 條第 2 項規定略以:「部分辦公時間專業發展,每人每週……時數最高以 8 小時為限 ……。」
(三)承上,考量代理教師可請假日數有限,且透過...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