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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舒柔 - 人事室 | 2023-10-20 | 點閱數: 50
旨揭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修正發布,依修正條文第 131 條第 2 項規定,除第 128 條自 112 年 7 月 1 日施行外,其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上開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已刊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請自行下載參考。
黃舒柔 - 人事室 | 2023-10-17 | 點閱數: 53
為服務同仁,本府訂於本( 112 )年 12 月 12 日、 19 日分別於衛生局東興辦公室、永華市政中心舉辦多益測驗( TOEIC )團體施測,請查照並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
黃舒柔 - 人事室 | 2023-10-17 | 點閱數: 47
服務法第 14 條第 4 項就公務員所任職務對營利事業有直接監督或管理權限者之投資禁止規定,以其「所任本職職務」為限,尚不及於兼任職務(包含依法令規定由某機關<構>之特定職務人員兼任之當然兼職)。又以公務員本不得利用其職務獲取不當投資利益,是無論於其本職或兼任職務,其他法規就公務員職權行使之衝突禁止及防止個人利益輸送等相關規定,仍應依各該規定辦理。
黃舒柔 - 人事室 | 2023-10-04 | 點閱數: 91
(一)桃園市政府政風處編製「母湯搓圓仔湯」宣導影片: 1.為因應本市 2023 世界客家博覽會,分別設計有國語、客語配音及 30 秒公益託播版,敬請參考運用於機關網站、粉絲專頁或活動推廣。 2.影片下載網址: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5xz9q5jzbbSZH2Xu2BeNHMeuVamtt6D0 ,並同步於 YouTube 播放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i4fI0sI2SA)。 (二)臺南市政府政風處設計之反賄選宣導海報-「選罷法勒令」(如附件),請妥善於機關活動或會議進行運用。 (三)為端正選舉... 觀看完整文章
黃舒柔 - 人事室 | 2023-09-23 | 點閱數: 74
一、受贈財物規範: (一)原則:對於與自身有職務上利害關係者所餽贈之財物,應予拒絕或退還。 (二)例外:屬公務禮儀,長官之獎勵、救助、慰問或贈受市價新臺幣五百元以下之財物;或屬正常社交禮俗,因結婚、就職、退休、死亡等受贈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二、飲宴應酬規範: (一)原則: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或雖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而與其身分、職務顯不相宜者,仍應避免。 (二)例外:屬因公務禮儀之必要、或邀請一般民眾參加之公開民俗節慶活動、長官獎勵慰勞;或因結婚、生育、就職、退休等所舉辦之活動而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者。 ... 觀看完整文章
黃舒柔 - 人事室 | 2023-09-12 | 點閱數: 63
一、查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保障法)第 23 條規定略以, 公務人員經指派於法定辦公時數以外執行職務者為加班, 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但因機關預算之限制或 必要範圍內之業務需要,致無法給予加班費、補休假,應 給予公務人員考績(成、核)法規所定平時考核之獎勵。 二、公務人員經機關指派於法定辦公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為加 班,應依保障法第 23 條規定予以補償;至於公務人員所參 加之活動、訓練或研習性質是否屬於執行職務,則宜由服 務機關覈實認定辦理。如經審認非屬保障法第 23 條之執行 職務,考量公務人員係奉派(准)於休息日及放假日參 加,非自行前往,仍得由服務機關予以補休。
黃舒柔 - 人事室 | 2023-09-12 | 點閱數: 6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利公教人員可隨時隨地掌握其差假及加班情形,以便規劃自身行程,該總處預計於本( 112 )年 9 月 5 日起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新增「差假與加班統計查詢」功能,請機關同仁多加利用。
黃舒柔 - 人事室 | 2023-06-26 | 點閱數: 98
主旨: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出勤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出勤實施要點」1 份。
黃舒柔 - 人事室 | 2023-05-30 | 點閱數: 122
一、 113 年全年 366 日,總放假日數 115 日,連續假期(含例假日)包括開國紀念日( 3 日)、農曆春節假期( 7 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 4 日)及端午節( 3 日),其中紀念日及節日之補假、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情形如下: (一)開國紀念日連假為 112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六)至 113 年 1 月 1 日(星期一): 113 年 1 月 1 日(星期一),併同例假日為 3 日連假。 (二)農曆春節連假為 2 月 8 日(星期四)至 2 月 14 日(星期三):小年夜( 2 月 8 日)適逢星期四,功能性調整放假,於 2 月 17 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三)兒...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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